聊城房管局:开发企业不得违规发布房地产广告
时间: 2006/8/28 0:00:00 来源: http://www.cnworld.n 浏览量: 310332 字体选择: 大 中 小
针对当前有的开发企业违规发布广告的现象,近日,市房管局提醒开发企业,如下情形的房地产广告不得发布:
一、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预售商品房;
二、在未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开发建设的房屋;
三、违章建设的房屋;
四、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房屋;
五、权属有争议的房屋;
六、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不得出售的其他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