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區評A,先看路牌

      

                   景區評A,先看路牌

 

 

                              2011年10月26日 08:09    勞毅波    來源:南方日報     

 
 

 

我連續考察了七八個計劃申報3A、4A、5A級的景區景點,發現受檢的景區景點存在一個共性問題:“通向景區路牌的數量零丁或被拆之后,沒有及時復設重裝。”

實地考察景區景點創A工作,均從“路牌”開始,它既有行業標準的嚴格要求,也有“先入為主”的印象灌注。暗訪和明訪的評分專家實地考察的**項,必然緊盯“路牌”,從高速公路、國道、省道、縣道、鄉道前往景區,每段道路、每個節點,如同X光一般地掃瞄過,并記錄在案。

國內旅游景區質量等級評定委員會辦公室在開展景區評A工作上,從《細則一:服務質量與環境質量評分細則》到《服務質量與環境質量評分細則(修訂版)》,一直把“外部交通標識”列為評分的項目。

對“路牌”更新鮮的“金箍罩”是國家旅游局從2011年6月起,實施《旅游景區公共信息導向系統設置與規范》LB/T013-2011的行業標準。該標準提及“導向標志”,是指“包括旅游區標志和行人導向標志,用于指示通往旅游景區內旅游景點、游客中心和各類公共設施的路線”。導向系統在設置方面,應確保“四性”:導向信息的連續性、導向內容的一致性、設置的規律性、設置數量的合理性。其中,設置的規律性要“同類導向要素應在同類節點、相同高度上設置,重要的導向要素應在醒目的位置設置”;設置數量的合理性堅持“導向要素的數量應符合實際需求。”

在周邊導入系統的要求細節上,明確其定義:“周邊導入系統從周邊的主要游客抵達區(如周邊主要公共交通站點和主要路口)開始引導游客,向游客提供游覽和公共設施信息,主要由旅游區標志和旅游景區、停車場、游客中心的位置標志及導向標志等構成。”在有關細項方面,該規范要求“周邊主要道路交叉口應為車輛設置旅游區標志,為行人設置行人導向標志”,“旅游景區停車場周邊500米范圍內的主要道路交叉口應設置旅游景區機動車停車場的導向標志。”“從公共交通站點到旅游景區的視線受到遮擋或兩者距離大于500米以上時,應設置行人導向標志。”

對照有關規范和評分細則,經過調研,我發現A級景區景點的“路牌數量不足”有五個原因:**,財政預算費用不足,“路牌數量”有規劃,資金投入不配套,只能在圖紙上畫路牌;**,審批、制作、安裝的工作曠日持久,因為這非旅游系統能力所達,涉及市政、路政和道路業主的協調問題,旅游系統擁有強勢地位還是弱勢群體,數一數“路牌數量”就知道了;第三,把“景區路牌”當成“廣告牌、招牌”,整治拆掉了,動手的各路神仙也沒有讀過或不理睬旅游系統的A級景區景點評分驗收的標準;第四,因為一些官員見多識廣,對比中西,覺得“景區路牌”礙眼,不夠美觀、不上檔次,下令拆掉;第五,由于風暴式的檢查評比活動,被拆掉的“景區路牌”得不到及時的復設重裝。

當地政府有時為了“A級景區的評分驗收”很焦急,偏偏忽視了評委們的**印象,更忽

視了未來客流的有序引導。在一個“無圖無真相”的時代,景區景點一樣存在著“無路牌無生意”的狀態。在這一個層面上,廣州的從化樹立了一個好榜樣,路牌數量充足,胸懷四海,生意共享。從化的路牌,不僅指向本地區,還導向鄰市鄰縣的景區,真正

稱得上“聰明路牌”。路牌立此,評A有望。 勞毅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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