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挂牌保护传统村落

      

来源:南国早报

南国早南宁讯(记者徐庆成通讯员宁国用)自治区住建厅、文化厅、财政厅近日出台《加强广西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指导意见(试行)》。今后,广西将挂牌保护发展传统村落。对重要而又闲置的历史建筑,我区将探索政府回购、社会认领保护等多渠道保护方式,让传统村落真正成为广西传承优良民族文化、记住乡愁的重要载体。

目前,全区列入广西传统村落208个、中国传统村落89个。已公布的中国传统村落和广西传统村落,将由县级住建、文化、财政部门负责在村口和保护对象的显要处按照统一的标识牌挂牌保护,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要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作出标志说明,进行挂牌。

自治区住建厅村镇处有关负责人介绍,广西仍有大量村落未被发掘,濒临严重破坏。为了挖掘和保护传统村落,今后,除了各县城建、文化和财政部门,社会各界人士也可以通过公共邮箱(gxctcl@163.com),向自治区住建厅村镇处推荐。各地推荐的传统村落,经由自治区住建、文化、财政三部门组织专家审定后,将以名录方式向社会公布。

据介绍,除了保护之外,对具有生态农业观光价值、科学考察价值、生活体验价值的传统村落,今后我区还将鼓励适度开发利用。不过在开发利用中,严禁破坏村落的选址、格局、风貌以及自然和田园景观,严禁随意滥用和过度开发。尤其对文物古迹、历史环境要素、传统建筑等,禁止体验式开发利用。

同时,被认定的传统村落,不能随便建新房。传统村落内的文物建筑、历史建筑和其他传统建筑,确实需要进行保护性修缮,必须委托有相应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而且施工方案要报批后才能开工。

今后,自治区住建、文化、财政三部门将从广西传统村落保护发展专家委员会中指定驻村专家,为中国传统村落开展技术指导和服务,广西传统村落的驻村专家由县级住建、文化、财政部门指定。对重要而闲置的历史建筑,要探索政府回购、社会认领保护等多渠道保护方式,保护发展传统村落。今后在传统村落,各地可利用闲置传统村落建设公共服务设施,但不能在传统村落内破坏传统格局、历史风貌等,未经许可的各类违章建筑应予拆除。对遭破坏严重的传统村落,我区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严重者取消传统村落称号。

 

产品搜索
联系方式
产品目录
Copyright@ 2003-2025  深圳市新领域标识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粤公网安备 4403070200107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