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部署 百个灾民村将建“新农村”
时间: 2005/12/7 0:00:00 来源: 华南新闻 浏览量: 322769 字体选择: 大 中 小
广西100个灾民新村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展开,12月初,广西在象州县召开现场会对此进行**部署。
在今年特大洪灾中,广西部分灾民损失惨重,广西积极开展水毁民房恢复重建工作,目前全区43409户全倒房户全部动工建设,重建户竣工率达92%。在灾民新村的建设当中,广西区党委、区政府决定把灾民新村的建设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结合起来,并选择100个新村作为试点,明年春节前完成任务。
灾民新村结合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具体内容包括9项:村庄道路、供水设施、农村能源、文化广电体育及农业科技设施、卫生基础设施、农村住宅、村容整治、产业发展、村风文明。新农村建设坚持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的原则,因地制宜,科学指导,根据自然条件以及当地民俗民风和经济发展水平进行,并坚持基础先行,从改善农村*迫切需要解决的基本生活条件入手,集中力量抓好“五通”(通电、通水、通路、通电话、通广播电视)、“五化”(硬化、绿化、净化、美化、亮化)和“四有”(文化室、篮球场、综合宣传栏、休闲健身绿地或场地)。对新农村建设自治区给予补助,补助方式是,私有产品建设由个人负责,公**品和准公共品实行民办公助,自治区对100个试点村的公**品和准公共品进行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