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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盘点:2006年七大地产新政梳理房地产市场
时间: 2005/12/23 0:00:00        来源: 中国经济网        浏览量: 322759        字体选择:     
  新政策1 
  现房买卖执行新合同瞒报抵押可双倍赔偿 
  从2006年1月1日起,由北京市建委、市工商局联合发布的《北京市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将开始实施,开发商只能对示范文本内容进行细化,不能删除或减少内容;开发商补充的内容若为霸王条款,与示范文本相悖,霸王条款无效。 
  凡是2006年1月1日后签订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要在90天内持网上打印的《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和《北京市房屋转移登记申请表》及其他相关材料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就是所谓的“小产权”。 
  新出台的现房买卖合同文本中规定,瞒报抵押情况可要求双倍赔,而且,租户有优先购买权,现房合同要求开发商明示房屋的租赁状况,提示购房人在购买租赁房产时作必要的补充约定,现房合同将《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明确列为房屋竣工验收和交付的必备条件。因此,只要发现房屋内存在违反质量规范的问题,就可以视为开发商没有按规定完成竣工验收,开发商在修复期间应当承担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这对进行精装修房屋的业主是非常有利的,因为它可以有效地督促开发商加快维修的进度。 
  另据了解,从2006年1月1日起,将对《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的有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调整内容目前还没有确定。 
  新政策2 
  现房买卖网上签约购房署名事先想好 
  从2006年1月1日起,北京的老百姓购买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的现房将实行网上签约交易了,老百姓在准备购买之前,可以先登录北京市建委的网站了解该项目、楼盘和房屋销售状态及成交均价等信息,实现现房���同网上签约后,开发商将处在透明状态,如果房地产商有任何违规行为,还将会被管理平台的信用系统公示,严重的还会停止该开发企业网上签约系统的运行。 
  我市合法销售的现房都需要进行现房合同网上签约,任何开发商将再也无法通过谎报销售数字的手段来诱骗消费者购房了。 
  为防止房屋炒作,现房买卖网上签约时,认购和签约的购房人名称不得随意变更,合同上购房人署谁的名字事先一定要考虑好,转移登记前房屋不得转让他人。此外如果退房,管理网将公示销售单位的退房信息。在管理信息网的楼盘表里将及时恢复可售标志。 
  新政策3 
  住宅分户验收开发商提供8项信息 
  从2006年1月1日起,北京市开始推广“一户一验”的住宅工程质量验收制,从明年开始,开发商在向购房者交房时,必须提供采暖系统安装质量,给水、排水系统安 
  装质量等8项房屋质量检查和整改记录,并公示住宅工程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和物业管理单位的相关信息。 
  分户验收合格后,必须按户出具由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负责人签字(签章)确认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并加盖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工程质量验收专用章,该表在住宅工程交付使用时,应作为房屋质量保证书的附件一并移交业主。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如果不合格,建设单位就不能组织整个工程竣工验收。 
  以往多以整栋楼为基本单位进行验收,业主对商品房质量投诉很多,业主入住后若发现漏水、裂缝等质量问题往往难找到责任人,新的质量验收办法,将很大程度解决因房屋质量问题产生的争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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