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6月起醫院室內**禁煙 醫療機構禁售**

      
     室內完全禁煙從醫療機構先行。昨天下午,市衛人委出臺《深圳市醫療衛生系統**禁煙工作的實施細則》,從今年6月起,市區衛生行政部門和全市醫院所有室內場所均為禁止吸煙場所,任何人不得在這些地方吸煙。

  國家衛生部去年出臺規定,要求2011年衛生行政部門和醫療衛生機構要**禁煙。深圳定出了更為具體的時間表:今年6月,市區衛生行政部門和全市醫院所有室內場所及機構內的公共場所均為禁止吸煙場所。

  市衛人委要求,各醫療機構必須在入口處、主要通道旁、電梯、樓梯、病房和其他診療場所等區域內張貼明顯的禁煙標識。醫療機構內的商店、小賣部、自動貨員柜和流動售貨車等均禁止銷售**制品;禁止使用**接待賓客。綜合性醫院還要提供戒煙門診服務。

  據了解,為了真正能實現禁煙,市衛人委根據我市控煙工作的實際情況,提出:前期控煙工作做得比較好的醫療衛生機構力爭一步到位,盡量不設置吸煙區;其他醫療衛生機構,作為控煙過渡時期的選擇,可以在室外設置吸煙區。但是吸煙區必須滿足5個條件:一是必須在室外,四周敞開;二是遠離密集人群和必經通道,通風良好;三是要有明顯的吸煙區引導標識;四是在吸煙區設立控煙的宣傳牌;五是本機構員工不得穿工作服在吸煙區吸煙。

  市衛人委有關負責人表示,經過一段過渡時期,讓人們普遍習慣了室內禁煙后,室外的吸煙區將取消,*終實現進入醫院區域內就完全禁煙,無論是室內還是室外。(記者 余海蓉)
產品搜索
聯系方式
產品目錄
Copyright@ 2003-2025  深圳市新領域標識有限公司版權所有        
 

粵公網安備 4403070200107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