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深圳商報
目前,我市已有的標識牌以路牌和道路交通標志為主,還沒有形成層次分明、類型齊全的完善的公共標識系統,現有標識牌類型不全,功能單一,數量嚴重不足,難以滿足出行需要。同時,標識牌的形式、牌面內容等缺乏統一和規范,標識牌的書寫、譯寫不規范,存在錯、漏等突出問題。按照統一標準、統一規劃、統籌兼顧、資源共享及節約、分期實施的原則,我市加緊推進規范公共標識的設置工作,由市規劃部門在廣泛調查等系列工作基礎上制訂了該《方案》。按照該《方案》,我市此次公共標識設置主要包括以下三大類:一是包括指路標志和旅游區指引標志的道路交通標志;二是道路、橋梁品牌;三是公共設施指示牌。本次規范公共設施標識工作將設置上述三類標識牌共計約四萬余塊。
按照國際慣例,深圳的公共標識牌也將采用中英文雙語方式,中文字體、英文標識及標識牌的規格都要在注重美觀大方的前提下適當放大,方便市民看得清楚,一目了然。
會議指出,統一、完善的城市公共標識系統,不僅能夠給市民日常出行和外地游客來深觀光游覽提供準確、便捷的信息服務,還有助于提升深圳城市品質和城市內涵,打造開放、包容、規范、有序的城市形象和城市環境,也是深圳建設現代化國際化城市的要求。在公共標識設置工作的推進上,要統一部署、分步實施、有效推進:一是要注意加大對投資成本的評審控制力度;二是原有標牌能夠回收利用的要盡量回收利用,降低成本,節約辦事;三是在建設相對穩定、成熟的片區可先行推進標識牌的設置,而對正在建設或近期將要建設的片區要暫緩推進,避免標識牌設置上的重復建設和不必要的浪費;四是成立專項工作協調小組,加強領導,有序統一推進工作,確保在深圳大運會召開之前完成全市主要城市道路和公共場所公共標識的設置和整改、完善、統一、規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