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報訊廣東6月將出臺國內首部《公共場所雙語標識英文譯法規范》,廣州人熟悉的東風東路的英文譯法要改成“DONGFENGRoadEast”了?記者昨天從廣東省民政廳了解到,這個說法純屬無稽之談,地名采用標準漢語拼音是國家多部法律規定的。東風東路的譯法應為“DongFengDongLu”。 使用拼音地名經聯合國通過 目前,廣州市內幾乎所用的道路名稱的英文標識都采用中文直譯。但據了解,省質檢部門正準備出臺新規范,地名標牌、路名都將改用英文譯法。 作為管理地名標志的主管部門,省民政部門有關負責人昨日表態稱:“采用漢語拼音拼寫中國地名,是經聯合國地名標準化會議通過,是符合世界各國拼寫本國地名的國際慣例的。地方性標準不能違背國家標準,采用英文譯法是錯誤的。” 據介紹,我國地名使用漢語拼音拼寫有一系列明確法律規定。例如,《地名標牌·城鄉》國家標準(1999)以強制性條款規定各類地名標牌必須標示“漢字名稱和漢字拼音”。《地名管理條例》、民政部《地名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廣東省地名管理條例》等均明確規定了我國地名使用漢語拼音拼寫。此外,國務院地名主管部門近20年來多次下發文件,再三強調地名拼寫應使用漢語拼音,不準使用英文等外文。 省民政廳區劃地名處處長唐耿章還介紹說,雖然地名標志采用了標準漢語拼音,但并不代表所有的公共場所雙語標識英文譯法都采用標準漢語拼音。例如,賓館、停車場等公共場所,就可以采用英文的譯法,不違反國家法律。 國家規范質監部門不能亂改 既然國家早有明文規定,為何質監部門仍要出臺新規范呢? 唐耿章告訴記者,廣州市標準化研究院的職責是制定標準草案、標準文獻翻譯,民政部門對此表示支持。但制定規范一定要在國家法律法規的允許下制定,像東風東路,標準的還應該為DongFengDongLu。質監部門出臺的新規范不能算數。 唐耿章說:“準備出臺新規范的廣州市標準化研究院是質檢部門屬下的事業單位,不是行政部門。而地名標志是民政部門的職責,這是政府賦予的。由于研究所不了解這方面的方針政策,就容易想當然認為用英文更好。” 唐耿章透露,前天已經和省質監局開了個協調會,已經達成一致的意見:地名規范一定要按國家的明文規定來,不能亂改。 外國人看得懂“jie”和“lu” “地名標志牌不是加上幾個英文字母,就能顯現出開放、和國際接軌來。”唐耿章分析說,“我們經常擔心外國人看不懂我們的標牌,其實不會的。因為‘jie’和‘lu’這些字母都出現在特定的場合和載體上,是有規律性的,外國人一看就知道它的意思,很少提出異議。因為外國人來我國使用的地圖不論是其本國出的還是我國出的,都用漢語拼音拼注我國地名(個別不規范的地圖除外)。因而他們也希望標牌上的地名與手中的地圖上的地名標注保持一致。” 規范性文件統籌管理免“打架” 地名標志的管理是由民政部門負責的,現在卻由質監部門出臺規范。新規范還和原有法規法律打起架來。今后如何規范政府不同部門之間的職能,防止這類規范性文件互相打架呢?人大代表朱列玉說:“現在有一種風氣,政府的每一個下屬部門都在出臺自己的法規、文件、條文,這些權力應該砍掉。”朱列玉建議,廣東省政府法制辦等主管部門應該把這些部門的規范性文件都集中起來,統籌管理,這樣才能避免不同職能部門之間規范打架的現象。(許琛、李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