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8-1108:05 来源:中国江苏网
打表出城要加钱、不去工业园区、出租途中随意揽客,洪泽出租车运营中的这些“潜规则”好气人,社会反响也大。但从现在起,的哥的姐们的“潜规则”行不通了,笔者从该县运管所了解到,从8月9日至月底,该县将对道路旅游客运市场秩序开展整顿和规范,确保在国庆(中秋)黄金周前道路旅游客运市场秩序更加**、文明、有序。截至今日,已检查旅游车11辆、出租车37辆,暂扣4辆出租车营运证件,依法对3辆违法营运的旅游车实施罚款的行政处罚。 根据旅游及出租客运规范,旅游汽车在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时,必须持包车线路牌、包车合同等有效证件,严格按照核定的经营范围经营,不得宰客、甩客、欺客。出租汽车不得异地经营、拒载,不得无正当理由绕路行驶。旅游汽车和出租汽车车门两侧喷印的经营企业名称、监督电话及有关标识要清晰。出租汽车除放置标志顶灯、张贴计价标签外,还必须按计价器显示金额收费并主动出示发票。
昨天凌晨5时,该县4个行动小组20名运政稽查人员,按照要求,采取日查和夜查相结合;定点检查和流动巡查相结合;着制服检查和着便服暗访相结合以及城乡联动、调整作息时间等措施,针对全县不同区域、地段、时段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超范围经营和不规范经营重点的行为。同时,各客运企业也组织人员对车站、停车场、码头、景区等本单位的车辆开展自查自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