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武隆景区诉《变形金刚4》违约 未植景区标识

      
 
                               来源: 中国网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提起*近*火的电影是什么?那答案肯定是《变形金刚4》。6月27日,好莱坞科幻巨制《变形金刚4:绝迹重生》在国内公映,热映的同时,电影中大量的广告植入也成为了观众们谈论的话题。不过,同样因为广告,《变4》惹了麻烦。

昨天(7日)下午,重庆市武隆喀斯特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称《变4》片花没有按照合约在片中打出“中国武隆”字样,宣布将对《变4》片方和协拍方提起诉讼,要求《变4》片方告知实情并赔偿相关损失。

昨天下午,重庆市武隆喀斯特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在北京召开了“变4违约·武隆维权”新闻发布会,以图片结合文字说明的形式,向媒体展示了武隆向《变4》进行维权的前因后果,并**以PPT的方式呈现了与北京1905电影网签订的合同相关细则。发布会宣布,近期会将北京1905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电影网)以及美国派拉蒙影业告上法庭。

早在去年8月份,美国派拉蒙影业公司多次派人到武隆实地考察, 10月17日,《变形金刚4》制片方在北京举行发布会,正式宣布选择武隆景区作为影片的拍摄地,随即双方签订合作协议。根据双方协议约定,影片*后决战的拍摄将以武隆天生三桥为背景,展现武隆天坑地缝等神奇的景观。同时,在电影画面中将以地标牌的方式醒目地呈现“中国武隆”字样。

6月23日,也就是影片正式上映前4天,武隆方面受邀观看了《变4》中国首映。武隆喀斯特公司总经理黄道生表示,影片公映之前,武隆方面既没看到影片脚本、也没能提前看到影片,直到6月23日在北京看了首映才知道片中没有“中国武隆”字样,

黄道生:电影上映后影片,我们*重要的条款:醒目呈现中国武隆这个条款对方没有履行,因此我们感到非常遗憾。

不但没有因此受益,武隆反而感觉很“受伤”。黄道生表示,影片中其余外景地均有文字注明拍摄地点,普通观众从电影中根本不知道是武隆景区画面,反而认为拍摄场地发生在香港附近。此外,由于没有呈现“中国武隆”标识,已出现其它景区冒用武隆外景地进行炒作的情形。

武隆方面在得知影片中没有“中国武隆“标识后随即与电影的制片方进行了磋商,制片方给出的答复是由于制作团队失误没能呈现中国武隆的字样,同时给出了在全球发行的DVD中加入“中国武隆”字样的补救措施。而对于这样的回应,武隆喀斯特公司总经理黄道生并不认可。

黄道生:一个好莱坞的大片、一个世界知名的派拉蒙营业公司,仅仅以制作团队的失误让所有人不能相信,而且这种片要多要严格审批,而且合同严格约定怎么能因失误而去掉呢?所有非常不理解,他们提出的补救措施根本无济于事,根本不算什么补救措施。

在新闻发布会上,黄道生以PPT的方式呈现了双方签订的合同相关细则。关于武隆方面下一步的诉求,黄道生表示希望达到两个目的,一是获得知情权,二是希望电影的制片方能采取补救措施并赔偿相关损失。

黄道生:下一步诉求可能是我们通过法律手段维护我们权益 一个是我们要有知情权,要去派拉蒙把整个出现问题的情况向实事**的向我们向广大公众完整的公布。二要采取相关弥补措施,要让广大影迷不能混淆视听,不能把地理概念模糊。在一个就是在涉及武隆拍摄的后期费用有关权益的问题要争取,把经济损失降到*低。

针对武隆喀斯特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决定起诉《变形金刚4》制片方和协拍方一事,一九零五(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昨晚向中国之声发来官方回应,对于在《变4》中未出现“中国武隆”的标识表示遗憾;同时认为造成上述结果的原因是武隆方面未按合约要求如期付款,从而导致无法确认其植入项目是否正常进行。延迟付款造成后期制作时间异常紧张,加上制作公司对中文认知程度不足,忙中出错,误认为实景中以“青龙桥”三字出现的石碑就是已经做好的“中国武隆”的石碑,导致影片中未出现 “中国武隆”的标识。(记者 杨博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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