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烧板**操作规程

       火烧板**运行规程为广大用户详细的介绍一下:
1、禁止无证运行(火烧板加工从业人技检证书)和违章运行。运行人未经培训,不得上岗运行。
2、禁止使用超期、过期和检验不合格的氧气瓶和液化气瓶。
3、禁止使用无证、无充装、无资质单位供应的氧气和液化气。
4、工作场所必须配备消防器材,运行人必须熟悉消防知识。
5、氧气瓶和液化气瓶之间的距离不得少于五十米,气管长度不得少于十米。运行前应检查气管是否漏气、老化,气管正常应半年更换一次。液化气管应为红色,氧气管为黑色。
6、氧气瓶、液化气瓶应轻搬轻放,防止振动,用后应锁紧**帽。气瓶应直立放置,或用支架固定,卧放时应固定好,防止滚动。禁止用滚动方式增加压力。禁止用铁器敲打气瓶。
火烧板施工运行时,一定要注意**,避免在施工过程中造成施工故障,不仅伤害到施工人的健康,而且对于火烧板质量也会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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